关于做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0日 11:13浏览次数:

根据咸人社文[2014]101号,从2014年9月始,城镇职工(含学生)基本医保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凡我校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院部出具证明即可报销,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