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工办:
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已下拨院部(2014年经费仍可继续使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各院部此项工作开展较滞后,几乎未开支任何经费;
2、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评审及经费预算由各院部自行组织;
3、音乐、艺术专业的专业创作(表演)均可纳入此项目;
3、其他专业的实验(调查)报告、科技制作等亦可纳入此项目;
4、教师项目评审费、论文指导费可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5、结题形式多样化,专业创作(表演)、撰写实验(调查)报告、科技制作、公开发表论文等经院部认可均可结题;
6、院部报账时需到学工处登记,与项目相关的交通费、资料费、试(药)剂费、实验耗材费都可列支,建议院部及时报账,如开支2000元宜即时报销2000元;
7、请院部负责老师即时向学工办主任、分管领导汇报;
8、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
说明: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经费另行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