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4日 13:43浏览次数: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院学工[2015] 19日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各院部学工办:

2015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今天正式启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但院部该有的宣传(让每个学生都知道政策和投诉渠道)、评审、公示程序必须走完,按照以前年度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如果大家抓紧时间办理,应该是可以完成任务的。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各院部必须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10月22日上报,在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共同商量解决。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和以往工作情况,大家务必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我们依然采用学生申请,院部演讲竞评的方式评选产生初审人选。申请人数和演讲人数必须是下达指标数的二倍以上

二、院部要在学生中广泛、大力宣传到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学生一定通知到位。注意申请和上报的学生一定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特别是学习成绩排名需要在前10%,并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的也需要在前10%。这是硬的量化指标。

三、院部初审名单要公示三天。在10月22日前按要求将《审批申请表》和《初审名单表》以及《国家奖学金审查表》上报学工处(含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时《初审名单表》和《国家奖学金审查表》请以院部名称打头命名,学生个人申请表审批表请以我们给定的序号+姓名命名。)。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填写说明》不要上交,电子档中也不要此页。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档的命名为《序号+姓名》。纸质版审批表右上角序号 请按我们给定的序号铅笔填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和推荐理由请组织一段文字,不要重复罗列前面的获奖情况。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请辅导员或班主任认真填写。

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学生,老师要手写签名,其他需打印。

“学习成绩”栏实行综合测评成绩统一填“是”。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这是我们以前出现错误的地方)

日期栏:学生申请栏为10月15日,推荐理由栏为10月16日,院系意见栏为10月21日。一律打印填写。学校栏空出,由我们填写。

四、获奖一般情况不多于四项,尽量请写校级以上奖项。校级奖项中重要性一般按以下顺序排名: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大学生等等。

五、学工处实行等额评审。重点审查院部评选程序是否到位,评审结果是否公示,评审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条件。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该院评选指标。

此次下达评审名额为指导性计划,各院部上报时按计划等额推荐上报。如审批或者公示期间出现调整,我们将提前告知,院部在初评推荐过程中,做好推荐学生评审排序工作及计划变更预案。

六、对于成绩排名第一的同学,如果没有评选上国家奖学金,请一定核实并记录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以免导致学生投诉。

七、请各院部同时上申请人数、演讲竞评人数。

八、指标分配如下。表格填写不合格,评审程序不到位以及评审资格不符的均取消评审指标,不再在本院部补选评审。

九、 任何疑问和不明之处请大家及时联系学工处,电话:0715—8144288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