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 2023-2024 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湖科学通〔2024〕] 52 号】、《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科学〔2017〕25号)等文件精神,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表1:学生评优汇总表
表2: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0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学工办反映,电话:0715-815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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