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9月1日下午4点
地点:五官医学院会议室
主持人:李建兵
与会人员:程鹏、涂芳、雷婷、各班主任
会议内容:
1、学生返校统计:各班今晚要集中点名,清查学生到校情况,未到学生要弄清楚情况,是什么原因,何时到?明天上午9点前报学工办。10点将结果汇总后报学工处。
2、查寝查课:班主任、辅导员今晚务必下寝室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按时就寝;明天学校领导集体进教室听课,请各班通知学生要严守纪律,做到“三个不”:上课不要迟到、不要玩手机、不要交头接耳。学工办明天要组织查课,班主任也要进教室清查到课人数。
3、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返校,携带有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要教育学生注意保管,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要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每学期的开学头25天为安全问题、心理问题的高发期,请各班主任密切关注本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9月-10月,实行心理健康周报制,各班要将本班的具体情况在每周一及时上报学工办。不得瞒报和漏报,遵循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4、教材费:学生春季教材已下发但未收费,各班通知学生以班为单位到计财处及时缴费。秋季教材学校不统一下发,通过招商,全部推向市场,由学生自行购买,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无论是学生统一购买还是自行购买或者借用,都必须保证上课有课本,保证课堂教学的需要。如果是统一购买,各班必须以班为单位统计购买套数,收齐所需费用,交给书商,到图书馆一楼书库领书。
5、关于调整2013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说明:2013级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学生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全体学生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将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到3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含学生)或选择一档缴费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缴费标准提高后,学生住院和门诊看病报销比例会相应提高。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我校参保学生统一纳入咸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3】7号)要求,具体执行时间为:学校(幼儿园)自2013年9月起执行。 由于咸宁市人社局召开提高收费标准会议时,2013级学生录取通知书已寄出,致使2013级学生去年缴费时没有足额交清,故需在2014年缴费时补缴。对于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同学们谅解!
6、素质教育:学工处要求全体辅导员今年务必参加辅导员大赛,请做好准备。同时要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新生班主任要在开学前与宿管中心联系,检查新生宿舍,一是要熟悉工作环境,二是要保证寝室卫生。
7、大学生入伍:各班要理解学生在家应征入伍的情况。如果有,必须尽快上报名单,同时附上学生学费补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的复印件,应届新生还需附有毕业证复印件,由学工办统一报送伍爱霞老师。学工办同时要做好军事国防教育课的准备,向学工处选报一名老师。
8、团组织关系和团员档案:各班通知新生,迎新阶段不办理,正式入学后集中办理。
9、助学贷款和评优评先:我校学生贷款在全省高校排名14,还款排名104,说明学生的诚信教育迫在眉睫,要重点开展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请大家利用周日讲评上好这一课。同时要注意审核贷款申请资格,7类学生不得或终止贷款。具体见文件。
10、做好15届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收集工作,要求早作规范,影响就业率。
11、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在10月份,做到三个做好:做好安排,做好统计,做好跟踪访谈。二是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课,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实行学分制,2个学分,其中心理健康教育课1分,活动测评1学分,未修满学分者将不能顺利毕业。三是建立心理咨询室,取名心理氧吧,和会议室、团委学生会一起挂牌,年终考核要检查,要落到实处,到时可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申请1000-2000元经费。
12、廉政建设: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要加强对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廉政教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行动上的觉醒人,不能触碰底线、踩红线。要做到:不能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吃请或物品,不能占有或挪用学生经费。特别是奖助学金不得随意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