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医学院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7日 10:42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高校招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育庭

组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程梦琳 程正则 陈 志 范 杉 高 远

胡俊超 刘金雄 李爱国 李 华 李继军 刘祖松

吕 红 闵 清 石正义 陶炎武 王森林 王孝才

王 凡 汪 虹 徐家柏 邹绍华 邹祖斌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有经验的教师为成员。

二、审查对象

2014级报到入学的新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9月22日下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同时向各学院发放《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和新生的相关信息表。

2、9月17日起,各院(部)收集整理学生档案。通知学生准备两张入校后一寸彩色登记照,在9月25日晚上填表时使用。事先不能说明真实用途。

3、9月25日(星期四)晚7:00,组织学生填写《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填写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以班级为单位,事先不能说明意图;

(2)学生填表时不得中途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应与学生档案内容一致,记忆不清的可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

(3)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不得过后上交;

(4)要求新生填表后上交本人入学后的两张照片并写上自己的姓名,由各院辅导员、班主任核对后贴在表格上。

4、9月25日公布举报电话:0715—8338003;

5、9月25日—9月28日各院部进行核查。将收回的表格与该班级的档案按相同顺序排列,对照档案逐项核查。核查以院(部)为单位集中核查,集中在一个较大的会议室,组织部分资格审查小组人员进行核对,一般每两人一组。对有疑问的学生,要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弄清楚;对重点怀疑对象要调查、取证、核实,并写出书面材料。

6、9月28日前各院(部)将本部门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总结交招就处,再由招就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及省招办。

四、新生审查具体要求

1、核对照片。各教学院(部)要将新生本人、招就处提供的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纸质档案照片逐一对照核查,核对无误后,在学校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层次等关键信息。各教学院(部)要将新生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注册信息与招就处提供的学生信息逐项进行认真核对,各项关键信息应当完全一致。用于学籍电子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个人信息,应当与招就处下发的学生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各教学院(部)应当立即进行学生身份核查。

3、复核档案中其它信息。各教学院(部)在依据新生填写的《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将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与高考录取纸质档案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就读高中各项基本情况、父母姓名及职业、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逐一核对。

4、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复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教学院(部)要健全入学资格复核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在复查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教学院(部)有关新生复查的《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及有复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五、对冒名顶替学生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本人一定要有书面交待材料,包括:真实姓名及家庭情况,与被冒名顶替的学生是何种关系,通过何人介绍,中介人是谁及详细情况,入学通知书是如何得到的等等;

2、要注重对中介人和录取通知书的传递环节的调查,找到中介人的有关证据;

3、各院(部)将参与违纪的有关人员调查材料报招就处;

4、对已证实属于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做出处理决定,统一处理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散布消息或扩大影响。

5、对艺术类、体育类新生组织专业成绩核查,核核方案见附件。

六、认真对待群众举报

审查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线索,调查落实。在审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专题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招就处应写出书面总结,交省招办。

附件1:《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

附件2:《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育类、艺术类新生专业复核方案》

湖北科技学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