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交流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2日 13:51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交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组办[2015]41号),结合《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落实“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从谏如流”要求 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湖科党组〔2015〕8号),近期各党总支要扎实开展专题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目的

1.检验前期教育成果;

2.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推进专题教育扎实开展;

3.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预热、打好基础。

二、交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情况。

2.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发展摆进去,对照正反典型,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的情况。主要是五个方面:修身做人方面;严守纪律方面;为官用权方面;干事创业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方面。

3.坚持知行合一,以“严”“实”精神敢担当、争作为的情况。主要是三个方面: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整改事项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落细落小,扎实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履职尽责、争创业绩的情况。

4.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党委(党总支)书记学习借鉴红安经验示范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情况。

5.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收官、“十三五”规划编制、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以及领导干部自身实际,需要交流的其他情况。

三、交流方式

1.典型交流。从参加专题教育的处级以上干部中,按照 “做得好的”、“改得好的”、“需要重点帮助的”要求,选择部分代表,组织一次面上的专题交流。

2.领导班子集中交流。每位班子成员发言,可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集中交流在11月底前完成。

3.各党总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座谈交流、支部学习、集中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交流,确保每一位处级干部参加交流并发言。

目前尚未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研学的党总支,可集中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专题研学、专题交流两个阶段开展,加快工作进展。

各党总支专题交流在11月中旬完成。在此基础上,向学校党委推荐“三严三实”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并参加学校层面的专题交流。

四、交流要求

1.专题交流不能搞成一次专题研学。

2.处级以上干部在深化专题调研、专题党课、专题研学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交流主题,一一对照剖析,做到“三检视一明确”:深入检视前期参加专题教育情况;深入检视察找和解决问题情况;深入检视践行“三严三实”、以严实作风履职尽责、争创新业绩情况;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3.11月10日前,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三个材料:

(1)专题交流总体情况;

(2)党总支书记专题交流发言材料,原则上按照交流内容的五个方面逐一展开;

(3)推荐“做得好的”、“改得好的”、“需要重点帮助”的三类对象,参加学校党委层面的专题交流。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2日